聯系人:楊經理
電 話:13851030096
地 址:江蘇省東臺市南門小區1號大樓
郵 編:224200

救生艇救生設備裝置的檢驗
1、救生艇應能順利轉出舷外。
2、救生設備吊艇架及絞艇機必須是船檢認可的船用產品。
3、吊艇架及其附件不得有明顯損壞、變形、嚴重腐蝕等情況。
4、動力回收救生艇,艇架上必須設置有限位開關,且限位開關應能在復位前切斷絞艇機電源。
5、吊艇鉤組件及其基座,應屬于快速脫鉤型式,不得有裂紋、嚴重腐蝕等的情況。
6、吊艇架橫張索上,應設置至少兩條長度達到空載時水線高度的救生索。
7、絞車制動器的操作手柄,應具有足夠的強度。
8、吊艇鋼索的兩索端相互調頭不超過30個月間隔期;吊艇索出現抽絲、變質等情況,或間隔期達到五年就應該換新;吊艇鋼索滑輪及其基座,不得有卡住情況,也不得有嚴重腐蝕的情況。